- 提醒注意 公益社團自有房屋供辦公使用可免徵房屋稅
該處說明,依財政部1994年12月16日台財稅第831626232號函規定,社區發展協會如屬公益社團,其自有供辦公使用之房屋,可免徵房屋稅。所以,如經主管機關核准登記有案之社區發展協會,供該協會辦公有關之會議廳、圖書室、檔案室、儲藏室等房屋,可免徵房屋稅,但須以協會自有為限,如係協會理事長或成員所有之房屋,即便無償供協會辦公使用,亦不得免徵房屋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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經合法申請民宿登記,空客房數量在5間以下、客房總面積不超過150平方公尺、且自行經營未雇用員工,將民宿視為家庭副業,就可適用非自住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。
如果抵繳遺產稅非全體同意,得由繼承人過半數及其應繼分合計過半數之同意,或繼承人之應繼分合計逾2/3之同意提出申請,不受民法第828條第3項限制